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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引进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可不受户籍、个税等限制

11月7日,国家科技部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苏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申报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的通知》,申报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11月28日。

根据通知,人才乐居的方式及补贴标准有5类:

1.乐居购房贴——A 类人才按“一事一议”方法,给予最高 500 万元购房贴;B 类人才可给予最高250 万元购房贴。其中,符合各类领军人才计划等相关专项人才计划的,按相关文件执行;获得购房贴所购商品房,一般应满3年以上方可上市交易,由住建、国土部门在不动产证上注明限制转让期限。

2.乐居优租房。人才优租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租金应低于同类区域市场平均租金。重点向 D类及以上人才配租,有条件的也可向 E 类人才提供。A 类、B 类人才可免租金入住。

3.乐居租房贴。租房帖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A~D 类人才可分别给予不低于 8000 元/月、5000 元/月、3000 元/月、1500 元/月的租房贴;E 类人才,按博士(正高级职称)不低于 800 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不低于 600 元/月、本科(中级职称、技师)不低于 400 元/月给予租房贴。补贴期间,入选相关人才计划享受待遇或获得购房贴的,停止发放租房贴,并作相应扣除。获得优购房或优租房的,停止发放租房贴。

4.乐居直通车。A~E 类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不受户籍、个税和社保缴纳时限等限制。

5.乐居助力贷。A 类、B 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 倍。C 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2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