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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个税零申报等于没纳税”:可开具纳税记录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个税零申报是否等于没有纳税记录?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就是说,即便是零申报,均在纳税记录中连续记载。

个税免交有"风险"?部分人或失去购车购房落户资格

去年个税起征点提高,今年六项附加扣除优惠落地,一再加码的个税改革红利惠及千家万户,让工薪族喜获“加薪”。然而北漂4年多的市民小常近日发现,一旦申报附加扣除可能不用交个税,但购车买房积分落户的资质都会受影响。为此,他决定放弃附加扣除优惠。对此,北京税务热线回应,个税零申报等同于没有纳税记录,将被视为中断纳税。

"零纳税"或让非京籍民众无法购房买车?专家解读

专门研究财政税收政策的专家贺志东指出,不能把个税零申报等同于没有纳税记录:“合法的个税零申报,申报了只是应纳税额为0,就是纳税记录,只是依法不用纳税,不等同于没有纳税记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者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纳税记录》。”